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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如斯女人 (第9/10页)
地上“好好过吧,行不行?” “身体端正态度才端正。” 他立刻坐直了身子,但我看见他忍不住斜了我一眼,但还是没有说话。 “你怎么想?” “我想能行吗?”他一脸无可奈何的苦相“还是你说吧。” “我不知道。” “你应该知道。” “我就是不知道。”我的语气严厉起来了,声音也有所抬高“你为什么不能上大学?” “晚不晚了点儿?我上大学谁养家?”他摇摇头,可怜巴巴的眼神像条温存的哈巴狗,正期待着主人轻轻的抚摸,玻璃一样清澈的眼球滋润柔亮,他又补充了一句“你早就知道的,我根本不是学习的人。” “为了我呢?” “不行的。”他的叹息更为沉重了“饶了我吧,别为了以前就已经原谅的事情纠缠了。” 我顿了顿,一时间说不出话来,只好垂着眼睛盯着地下,缓了半晌,才闷闷不乐地从嗓底憋出点声音来“那以前是我原谅你,现在你就不能为我牺牲一下你的懒骨头了?” 他侧过脸去,没再吱声了,只是轻轻叹了口气。 我们无力改变现实,就这样分开吧,这对大家都好。刘炎沉默了许久之后,抬起了眼睛,我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这句话。 我眼泪忍不住哗哗地流下来,我跳起来扑上去打他,撕扯他的衣服,他一动没动,只是默默地忍受着我突如其来的癫狂。 这十个月以来所忍受的都白白地过去了,我就是哭也没用了吧。但是我还是没办法克制自己的情绪,我放声大哭,拾起手可以接触到的任何东西往他身上砸,沙发垫子,烟灰缸,茶杯,衣服,甚至台灯,所有的东西都落在了他四周,发出哗啦啦的声音。 15. 羡梅是六天后给我打的电话,她回来应该已经很久了,却一直没有联系我。 我在一家茶座见到了她,这是我第一次去茶座,温暖的灯光和柔软的沙发,暗灰色的茶几,还有小姐们齐整别致的黄花连衣裙和绿色围裙都向我透露了一丝奇异的暧昧,我几乎睁不开眼睛了。 羡梅穿了件火红的上衣,长长的垂在大腿上,一条牛仔直筒裤宽松地勾勒出她腿上优美的线条来。她坐在角落的位置上小口地啜着一杯鲜红的茶水,看见我进来,漠无表情。 “怎么样了?”她给我也倒了一杯茶,客套地问了一句。 “一般般,没什么,就那样,你希望怎么样?”我一口气把这些乱七八糟的答案都给了她“没你想的开。” 她沉住了气,连眉毛也没扬一下“随便吧,反正日子我不能替你过,更不会替刘炎过。” 我看着她如柳叶般的眉梢“当然。” 她笑了笑,随即将目光调往窗外,我也看出去,对面是一家女士化妆品店,游溢着流彩,明亮的反射出嫩黄粉红和洁白的光芒来,身着白衬衫的小姐在店堂里走来走去,还有些女人正弯着腰在挑选什么,一个女人斜对着我们正照着一面小镜子涂口红,她选的颜色很艳丽,一不小心又抹到了嘴角外面,远远这样看着,像刚吃过一个婴儿淌出来的血一样。 羡梅望着她们突然开口了“我大学时候就想过,女人为了什么化妆?很多人说是取悦于男人吧。但后来我想想又觉得不对,她们是靠着路过的人们的目光给自己添些自信,不管是男是女,或者,只是因为自己脸上多了些脂粉,就让她们相信了自己的容颜足以让人欢喜。和求偶时动物撒欢争斗开屏是为了吸引异性注意有些近似,只是她们更注重的是自己的感觉而已。” 她回过头来注视着我“后来我就想,我不需要这些,因为我是出色的,哪怕别人都认为我不出色,但是相比别人,我更相信我自己。”她悠悠然地搅着茶水“婚姻有时对女人来说,就像一层粉饼,她们以为价格高的粉饼涂在脸上就好看了些,但她们恐怕也明白,实际上,还是一样只能遮住雀斑、蝴蝶斑、青春痘,只是为了掩耳盗铃一样掩人耳目。价格高了就好些?我不知道。或者粉质好些,但能消除斑纹吗?反正也是消不掉的。” “那你的婚姻是什么?”我强捺住怒火,努力用平静的语调问她。 “我想找条小溪,一辈子喝不完的清泉。但是,现在可乐比较容易找,所以,我曾经顺手拿了一瓶。”羡梅笑了笑,歪着脑袋俏皮地望着我“对我来说,爱情或者婚姻都不是化妆品,是食品。” “你的那个美国记者算什么?凉拌金针菇?”我知道羡梅喜欢吃凉拌金针菇,故意刺了她一下。 “如果他是的话,我就追到美国去。可惜他不是,”她摇摇头,唇畔浮起一丝嘲讽“顶多也就是一杯美国花旗参。” “你想通吃一切。”我毫不客气地回了她一句“然后吃米饭。” “为什么不呢?”羡梅小心翼翼地往茶里添了一小勺糖,随即又替我加了一勺——她看上去对这种茶如何品味很熟悉“总比每天吃的都不合口味,还觉得挺稀罕舍不得倒了强。” 羡梅是被一个高个子男人接走的,那个男人倚在摩托车边抽着烟,烟灰像草屑一样随风乱舞,黄色的运动衫在渐渐染成暖黄色的天空下分外的妩媚——这个男人竟能同时拥有魁梧和妩媚,着实也是个奇迹。他耐心地把长长的腿翘在后座上,不时地将目光从漂流中移向羡梅,淡薄地笑笑,然后再转过脸去。 羡梅临走时回头看了我一眼,意味深长地笑笑,我看见她伸手搂住那个男人的腰,跳上了后座,摩托车上闪亮的红光卷起羡梅火花般腥红的衣服随着青灰的气体裹进了人潮,停在红灯前。羡梅染黄的头发在男人身后如同嬉戏的蝴蝶一样上下飘浮,他们凝成了路口妖艳的一点火苗——通红中升腾起那男人身上的一片嫩黄。 我顺着大路朝下走,目光一直没有离开渐近的羡梅,我看见她从包中掏出一块洁白的手绢向我招手,白色成了这团火焰上挣扎的一张白纸,高高地被羡梅的热情扬起,一会儿,距离又给热情降了降温,于是冷冷地熄灭了那点残存在身体的热度,停止了狰狞的飘扬。 羡梅约我喝茶的目的我百思不得其解,一边悠荡在路边我一边在想这件事,在两个小时的谈话中,我没有找到她一点点示弱的迹象,并且,她在这两小时中所说的话也是古里古怪让人不解其意。我不知道她约我出来到底想做什么?或者只是展示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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