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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4/4页)
好过分喔!人家也不过才咬了一口,就惨遭没道义的毒手,亏自己还喊了他三年多的大哥,真是没情义呀! “凭你也想当神仙?”他满脸鄙夷的斜睨,一指往其眉心戳去。 “神仙好、神仙妙,人人都想当神仙,瓶儿我是有仙不当陪你同堕落,大哥你感不感动…”哇!又来了,他真想让他死不成?! “堕落?!” 两颗冒火的黑珠燃起熊熊烈焰,怒视着滑溜的小身子钻来溜去,活似泥鳅还不忘端盘片鸭,得意扬扬地坐在干柴上仰起下巴,非常嚣张地吃着。 人称雷爷的大厨有着极其暴躁的脾气,无人知其真实名讳,只知他早时尚能压制一触即发的火气,可是每每遇到皮得要命的甄瓶儿时,那团火就越烧越旺,几乎把屋瓦烧出一个洞。 不过说也奇怪,明明早该死上一万次的瓶儿如今还活得好好的,而“饭馆”的屋顶也没给烧了,只是三不五时听见后堂传来几声雷吼,然后就不了了之。 听跑堂的伙计说,雷爷和乞儿差不多的瓶儿早些年就认识了,因为雷爷的手艺实在太好了,不想到处找美食的瓶儿就一直跟在他身边磨呀磨、蹭呀蹭,让受不了他磨功的雷爷一发狠,干脆开了间饭馆。 瞧!就只有“饭馆”两字的招牌多简单,本为顶多开个三个月就能收了,店面一开几张桌子拼凑着用,也不见得有多少诚意在招徕生意,反正是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呃,是随缘。 没想到招财童子往门口一站,竟然出人意料的大发利市“饭馆”越开越大根本收不了,三张破桌子演变成三十几张的大酒楼规模,跑堂的伙计多了七、八位,让原本脸有点黑的雷爷更加火大,三天两头的吼声连连,看能不能赶走一些客人,宣布倒闭。 “大哥,看到座无空席,你有没有感到些许的快意无比呀!”瞧他们吃得多开怀,恍若人间美味一般。 “如果把你切片搬上桌,我会更畅快。”刀起刀落,鲜甜的肥鸭身首分家,腹剖肚破的削得只剩骨架。 口水一吞的瓶儿不知是嘴馋还是害怕,肩一缩地干笑。“大哥真爱开玩笑,人怎么能吃嘛!那会造孽的。” “你吃猪鸭鱼rou的时候怎不记得造孽一事。”他一火,端走整盘芙蓉蟹黄羹。 “又不是我杀的…”一见他又要变脸了,瓶儿连忙见风转舵的送上几句软语。“我是说大哥福厚心肠好,将来一定能得好福报,娇妻美妾艳福享,儿孙满堂过百年。” “福报?”他冷哼,墨黑的眸瞳中流露出一丝轻诮的不屑。 若有福,他就不会家破人亡,受尽世人冷眼,为一餐温饱而看人脸色,连为人最起码的自尊都丢弃于地,任人践踏。 顿时一阴的黑眸隐隐流动着冷然的残虐,似嘲又似笑地失了温意。 “知福惜福才会有福气,做人千万不要太小气…欸!欸!欸!藕粉圆子给我留一点啦!别花放多一些,糖水别太甜…” 好想吃,好想吃,好想吃… 贪吃的瓶儿猛吞涎液,眼巴巴的盯紧近在眼前的苏州小点,那一副好吃的模样就像街口饿了好几餐的老黄狗,见着食物就猛摇尾巴。 “滚远点,别挡着跑堂的上菜。”长腿一抬,他毫不留情的一踹。 雷厨子到现在还是想不透为什么自己会留个白食客混吃混喝,搞得像人们口中的善心人士,让这小子死皮赖脸的吃定他。 想来他们之间并无太多交情,甚至可以说是毫无交集的陌路人,错身而过也不会多瞧彼此一眼,陌生得谈不上一句话。 早知道会有今日的情景,多年前他绝不会因一时的怜悯心而施舍一只烤兔腿,让濒临死亡的小乞儿能苟延残喘,把他当衣食父母赖住不放。 这些年他想尽办法要摆脱赖着他讨吃讨喝的小子,居无定所的游走各地,可是… 脸一抹,他恼怒的瞪着一脸天真的小世故,再次怀疑自己被鬼附身了,要是他能顺利甩开这包袱,如今岂会有“饭馆”的存在,他从没想过当个厨子,更遑论背负老板之名“落地生根”的成为地方名人。 “大…大哥,赏我一口饭吧!你忍心我挨饿受饥吗?”瓶儿没志气地抱住他的大腿,眼中含着令人怜惜的泪花。 “你…你还没吃够吗?”可恶,养条狗都比他有节cao。 他摇着头,嘴一扁地好不可怜。“想吃、想吃,快喂饱我。” 瞪大眼的雷厨子用力拉开紧抱的双臂,顺手把他往米袋上一丢。“丢人现眼。” 为什么他会被小无赖缠上?这是老天给他的现世报不成,派个黏人精整治他。 “嗯嗯,没错、没错,你丢人,我有眼睛。”瓶儿先指指他,再指向自己一双澄净大眼。 “你…你…你给我滚出厨房!”总有一天,他一定要亲手宰了他熬汤。 瓶儿的眼眨呀眨地看向炉子上正在烹煮的当归鸡,努力地一吸垂挂嘴角的馋涎,那副垂涎三尺的贪吃样让人想赏他几颗爆栗。 “大哥…” 我忍,我忍,我再忍…天杀的山老虎,他何必一忍再忍“去,端到门口坐着吃,少来烦我。” 忍无可忍的雷老板往他怀中塞了一碗核桃粥,打发乞丐似的将他往外丢,啪地一声将剁rou的砧板劈成两半,森芒颤颤的菜刀就插在灶台边。 看不出年岁的胡子大厨就是被嘴上无毛的小子给吃得死死的,就算他死也不承认,可事实胜于雄辩,他的确逃不出瓶儿那张贪吃的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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