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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2/3页)
两个男生面面相觑,没人要脱。 “大哥…” “叫爸也没用。”向杰睨视着他俩,俊朗的容颜有着不怒而威的摄人气势。“我可以把你们两个打昏再剥个精光,你们想试试吗?” 两个男生对看一眼!像在思量还有没有反抗的余地,但是互看对方青肿的嘴角和眼睛,再瞧瞧足足比他们高上十多公分的向杰那高挺壮健的体魄,两个人纵使咬着下唇一脸不甘愿,还是在这十多度的气温下,依他要求脱下长裤。 “你们可以走了。”看他们一脸诧异,没人想先穿着内裤逛大街,向杰脸一沉,不耐烦的脸视他们。 “数到三,再不走就连外套和上衣都给我留下!一┅┅二┅┅” 没等他数到三,两个男生便外套一脱,一边围住腰一边飞快的冲出巷子,片刻也不敢再逗留。 回过头,看着还哭得淅沥哗啦的晴娟,向杰什么也没说,弯下身便把钱放回她的钱包,还替她将散落一地的东西放回书包。 “你没事吧?”他走到她身边,将书包交给她。 “别哭了,那两个人已经被我打跑,你快点回家吧!” “嗯…”晴娟将书包背上,噙着泪、红着脸怯怯的看他。“谢谢。” 他淡淡一笑,没说什么便去牵起她的脚踏车。 晴娟扶着墙站起身,膝盖上的擦伤一牵扯,疼得她掉眼泪。 “你先别动。”向杰将脚踏车立好,走回她身边。 晴娟还没搞清楚他为什么叫她别动,就瞧见他掏出一条手帕,小心的将她伤口上的砂石拂掉,再用手帕包扎起来。 “还好,伤口不是很严重,回家擦一下碘酒就没事了。”他看看脚踏车,再看看她。“如果脚真的很痛,我可以载你回家。” 她不好意思的摇摇头!“谢谢,我可以自己骑回家,应该没问题的。” “那就好。”他走去拾起自己的书包,像是想到了什么,从书包里拿出两个包装精美的小礼盒。 “送给你。”他微笑的递给她。 晴娟眨眨还盈满泪光的水汪汪大眼,呆呆的收下他的礼物。 “快回家吧!再见。”向杰拍拍她的头,像哄小孩似的,朝她挥挥手便潇洒的逐步离开。 晴娟直到人已消失在她的视野内,才想起自己怎么能让人家救了,还收下他送的礼物?可是等她追出巷外,早就不见人影了。 骑车出了小巷,她担心再遇到坏蛋,一路忍痛冲回家。 回到家中,为了痹篇菲佣看见她时可能的惊叫和追问,晴娟趁着客厅没人时,一溜烟的冲到楼上自己的房间,飞快的解下包扎在脚上的手帕,免得有洁癣的菲佣一见这采历不明的脏东西,会把它扔进垃圾桶里。 她拆开礼物,原来是两盒巧克力,里头还附着送礼的女生所写的小卡,而小卡上的“真情告白”则令晴娟看得脸红心跳。 “常向杰…” 她由两张卡片上得知了”救命恩人”的名字,而他蓝外套上所绣的校名也早就深刻的烙印在她脑海中,连同他见义勇为的英勇神采。 她甜甜一笑,将沾了血迹的手帕珍惜的紧握在手中。 常向杰…她会牢牢记住他一辈子的! 四年后 “常向杰!” “常向杰,加油!” “常向杰,把他们打得落花流水!” 一大群女生的尖叫声充斥在整个体育馆内,在克寒的耳中听来比杀鸡还恐怖。 “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啊?”克寒皱了皱眉,比女孩还清秀的俊颜上满是疑惑。“我们不是来看篮球赛吗?为什么我觉得好像是在参加偶像明星的演唱会?” 晴娟抿唇一笑“是啊,我也这么觉得,常向杰的‘后援会’声势实在太惊人了。”不过,她很能理解这些女孩子喜欢常向杰的心情。 他真的很杰出,读的‘是一流大学,拥有一百八十几公分的傲人身高,还有一张俊帅有型,足以去当偶像明星的迷人脸庞,是一加入校队就成为明星篮球员的出色人物。 而且,他还是“华亚百货”这间知名百货公司的惟一继承人。 头脑好、身材好、长相好、家世好,连运动神经都是一流,难怪他会成为无数少女心自中的白马王子。 但是晴娟完全不在乎他的外表,她喜欢他,从他救她的那一刻起。她喜欢他的正义感和体贴,从他一百七十几公分左右,脸上还冒着青春痘,也还没因球技出名的时候,她就先一步“慧眼识英雄”了。 “暗恋这种对象,你会很辛苦喔!”看着四面八方的”情敌”克寒同情的凑近她身边悄声说。 晴娟拨了一下及肩长发,唇畔浮上一抹苦涩浅笑。 “我很认分的…”她痴迷的目光从看台上的贵宾席一路追随着常向杰“冲锋陷阵”“我知道自己配不上他,他太出色,而我太平凡,只要能一直这么远远的看着地,我就觉得很满足了。” “白痴!” 一记轻拳敲上她的后脑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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