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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两辆神秘福特一副诡异墨镜 (第3/3页)
有波折,没有起伏,始终是平淡如水。 这种纯如白纸般的人生,是要理所当然地歌颂,还是要义无反顾地摒弃? 没人能给出准确答案。 马潼关掐灭刚抽没几口的广州烟,扯了扯萧云的衣角,轻声道:“云子,走吧。” 萧云微微一笑,没有半点踟蹰,轻声道:“好。” 马锦绣急了,拉着萧云,轻声道:“你真要走啊?” 萧云轻声道:“不然留在这做什么?” 马锦绣拽着萧云手臂,不许他起身,轻声道:“当然是看风景了。” 萧云轻声道:“然后呢?” 马锦绣愣了下,不知道接下去要说什么。 是啊,然后呢? 很多人就是忘了问自己这一句,才会浪费很多时间在一些无关痛痒的事情上。 没错,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但前提是,这必须是个机会。 虽然马锦绣没有说出个什么所以然的理由来留住萧云,但萧云还是没有走成。 非但他没有走成,连一直想离开这里的马潼关也蹲了下来,再没有要走的意思了。 因为那辆守卫森严的福特车终于有了动静,后座的车窗玻璃缓缓降下。 异常安静,所有人都敛色屏气,想一看究竟,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物这么耀武扬威。 突然,没有任何声响的人群中爆发出了一阵耐人寻味的惊叹声。 福特车内慢慢伸出了一只手,轻轻搭在了窗沿上。 这只手,修长柔美洁白晶莹,指甲修剪得非常仔细,皮肤光滑如绸缎,几乎毫无瑕疵,像极了八月中秋时的皎洁皓月。这只足以令全世界女人嫉妒、全世界男人心动的手,就这样静静放在那里,那么纤巧、那么秀气,在璀璨的霞光中更显刺眼。 时髦女孩与其他人一样,双眸一眨不眨地盯着那只手,过了很久,才低头望了眼自己那双平时引以为傲的小手,心里竟恨不得将它斩下来,免得丢人现眼,俏脸上写满了惊为天人的愤懑与羡慕。 仅仅是一只手就引起了无尽遐思,若是手的主人现身了,不知会是怎样完美的人。 所有人都翘首以待。 须臾,另一只手也轻轻搭在了窗沿上,同样完美无缺,同样举世无双。 很快,这双手的主人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从车内的黑暗中现身了。 一个女人。 幸好是一个女人。 然后,人群中再次爆发出了一阵惊叹声,不过这次不是耐人寻味,而是扼腕叹息。 因为这女人带着一副大得诡异的墨镜,足足遮住了大半边脸庞,无法看清真实容貌。 但她那纯白如雪的肌肤、娇艳欲滴的红唇还是足以撩起任何一个男人的**。 马锦绣看呆了,连被时髦女孩掐红了手臂也毫无知觉。 马潼关虽然是个忠厚汉子,平时除了会盯着自己的妻子细看之外,未曾将目光停留在其他异性身上超过五秒钟,但是见到这个虽然未识庐山真面目但任谁也不会认为她会丑到哪去的女人,心里竟然腾起了一阵细狼。 连一向澹泊寡欲的萧云也微微眯起眸子,细细地欣赏着这个神秘而又充满诱惑的女人。 车窗是向着工地里面开着的,女人也理所当然地面向工地。 女人慵懒地将香腮倚在晶莹剔透的手臂上,那头如瀑布般的青丝也静静散落下来,她微微仰头,透过那副大得异常的墨镜,轻描淡写般扫了一眼对面马路那群兴奋远远大于失落的汉子,嘴角处泛起一个不加任何掩饰的轻蔑弧度,轻启朱唇:“庸俗。” 声音虽然细若发丝,但还是清晰无比地被橡树底下的几个人听到了。 马锦绣啧啧叹道:“这声音,即便骂粗话,估计也像高雅音乐般动听。” 时髦女孩杏眼圆瞪,恨恨道:“你个王八蛋猪头,说,我骂粗话的声音好不好听?” 马锦绣刚才一开口就已经知道自己犯了大忌,连忙诺诺道:“如天籁般好听!” 时髦女孩一撅小嘴,揪着他耳朵,轻声道:“记住,以后在我面前不许夸别的女人。” 马锦绣此刻就像被我党抓住的敌方特务,只有惟命是从,轻声道:“晓得了。” 时髦女孩露出青春笑颜,问道:“那你说,是我漂亮,还是你妈漂亮?” 这个问题一出,一直强憋着不笑的马潼关终于忍不住哈然大笑起来。 萧云也是淡淡微笑,清净如竹。 他总是这样,没有大喜,也不会有大悲,淡雅得像一樽南宋窑影青釉印花瓶。 那女人似乎被马潼关这有些放肆的笑声所打扰到,偏过头,往橡树底下看来。 马潼关立即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低头不语,拿起一根枯枝在草地上乱画着什么。 那女人戴着墨镜,无法看清眼睛,但他却觉得这样更可怕,仿佛她可以看穿一切。 有时候,一个女人的气质就可以令一个男人避而远之,再不敢奢望。 显然,福特车里的这个女人就具备这种气质。 她那股与生俱来的威严,无论谁人,只要瞧上她一眼,连说话的声音都会压低些。 没有人敢堂而皇之地与那女人对视,即便是见惯世面的马锦绣心里也有些发憷。 只有一个人敢,不但敢,而且还是这样做的。 萧云抬起眸子凝望着女人,如刀双眉轻轻上扬,似乎对墨镜背后的那张脸很感兴趣。 那女人也不知是不是在看着他,这样静静看了许久,轻轻一笑,轻声道:“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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