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舞_第四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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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第1/5页)

    第四章

    母女之情不外如此。

    我已长大,她正想挽留盛年,一个高大不听话的半成年女儿很容易造成负累,她不是不聪明的。

    将来有谁噜苏她,她都可以说:“为了她几乎打官司,但是她不要跟我。”

    除了傅于琛,我不愿意成为任何人的负累。

    我们之间的关系从暂时转为永久性。

    接着的一年,乏善足陈,除出我又长高三厘米,除出傅于琛又赚了许多钱。除出陈妈告老回乡,除出老房子要拆卸,除出傅于琛交了固定女朋友。

    预期发生而没有发生的事包括:并没有许多男生追求我,他们都嫌我怪。我并没有考第一。卡斯蒂尼尼还活着,自母亲寄回来的照片中,他显得很精神。

    母亲又胖了,老得很快,两腮的rou挂下来,夹着原来的尖下巴,看上去似有五十五岁,再过几年,若不小心,人家会以为她是卡斯蒂尼尼的原配。

    她太放心,一定是因为过得不错,真是好,忍不住替她高兴,她也辛苦了好久。

    这样的心平气和,全是同傅于琛学的,我俩不对任何人生气,除了对方,一言不合,立即炸起来,互相吼个不停,但对别人,总是无关痛痒,可忍则

    啊是,他的新女朋友。

    暗于琛为此严重警告我,他说:“不准你同她接触。”

    他把她放在另外一间公寓里。

    这是傅于琛的坏习惯,也是许多男人的坏习惯:管她吃管她住,她逃也逃不了。

    中学毕业之后,定要离开这个家,尝试独立的生活,即使这样,也不表示是要离开傅于琛。

    只是想凭自己双手赚得生活,证明跟傅于琛,不是为了一个安乐的窝。

    年轻的时候总要证明这个证明那个,左证右证,永远的结论便是人家错自己对。人家上进,那是因为他爬得似条狗,人家略为逸乐,那是腐败堕落,终是沾沾自喜了。

    十五岁时,最想证明傅的女朋友与我,是两回事。

    她是成年人,我是孩子。

    孩子总是无辜的牺牲品,孩子没有力,像我,能做什么,可以到哪儿去呢,马上原谅自己。

    暗生气的时候会说:“跟你母亲去,去去去。”

    吵架时他说的话十分幼稚。

    为了报复,把他所有的皮鞋右足那只全部扔掉,让他早上找鞋子时似做恶梦。

    很小开始,已学会与男人闹意气,怎样三个礼拜都不与他说话,他走过我身边,也似透明…

    深夜,趁他没有回来,把所有的音乐盒子上足发条,躺在床上,让它们各自为政,奏出不同的曲于,开头十分噜杂,然后逐只停下来,直至静止。

    他不过出去跳舞罢了,这只音乐叫圆舞。

    至终他又会回到我的身边,因为这是舞的定律。

    不过我未必在原位等他。

    我要找个好过他百倍的男友。他会对他说:“走走走,承钰现在同我在一起,由我保护她,由我爱惜她。”

    这样想时,得到很大的满足。

    真是幼稚,当然我会站在原位,即使有更好的人来,也不会跟他走,卡斯蒂何尝不想照顾我。

    很小便发觉得到的才是最好的。

    得不到,谁稀罕,同他扮个鬼脸还来不及。

    老房子拆掉后,盖了大厦,我们没有搬回去,一直住外头。新居在海滩边,每早要开三十分钟车才到学校。陈妈走了以后,老司机也退休,一切不停地变,可以感觉到都市的节奏越来越紧,傅于琛很少在家。

    老房子里,总有抹不净的灰,陈妈并没有督促帮佣日日勤拂拭,转弯抹角的地方有时可在灰上写下电话号码,隔三个月半年数目字还可以保留。另有一番味道,老房子就是老房子。

    新居不一样,一点尘都没有,两个女工寂寞至死,只得不停地东抹西抹,永远在抹。

    清洁溜溜,令人惆怅,太整齐了,家似酒店。

    一星期有时见不到傅于琛一次。

    我也寂寞。

    周未招待同学来游泳,有点心茶水招待。她们都已有异性朋友,故此打扮得花枝招展。

    那时流行小小的比基尼泳衣,粉红色底子,苹果绿大圆点,为求刺眼,在所不计,头发梳得蓬蓬松松,缀一只小蝴蝶结。

    但我已开始穿黑色。

    暗于琛买所有的衣服,都是他挑的。

    都是在膝头以下的宽裙,料于软熟,有风会贴在腿上,我同时代百分之百脱节,同学的裙都仅仅遮住臀位。

    无论傅有多忙,都不忘替我打扮。

    头发,不准熨,必须长过肩膀,不给穿高跟鞋,双双鞋都是小圆头浅浅的,像舞蹈鞋。

    游泳时,通常穿一件头黑泳衣,梳马尾巴。

    像来自另一个星球。

    所以男孩子都不来追我。

    女同学见义勇为,替我化起妆来,但每次回家,总要擦得干干净净,太像个贼,我厌倦。

    也有给傅于琛抓住的时候。

    他并不骂。

    但三日后带回来一本画册,叫我看。

    画家是毕加索,画叫马尾女郎,模特儿是碧姬芭铎,傅于琛说:“这是你学习品味的时候了。”

    后来都没有画过眼睛,但一直醉心各式各样的口红,一整个抽屉都是,密密麻麻,几百管。

    喜欢搜集东西,是因为没有安全感,这是后来心理医生说的。

    下午,同学散去,回家吃晚饭,趁泳池换水前,独个儿游了十多趟。

    已经很疲倦,天又近黄昏,拉住池边想爬上去,竟没成功,滑下,再试一次,又乏力落水中。

    有人伸出他的手。

    我抓住,被他拉上去。

    水溅湿他灰色麻布西装。

    “你是谁?”我问。

    “你想必是傅小姐了。”他微笑。

    我罩着大毛巾,坐下来。

    时间近黄昏,无论什么都罩着一层灰网与一道金边,看上去特别有气质,忽然想到自己也必然如此,不禁矜持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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